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林场内部管理规定,为全面提升营林生产施工效率,推动林场高质量发展,现对高峰林场大塘分场2026年营林生产项目承揽作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国有高峰林场大塘分场2026年营林生产项目承揽作业(一期)
(二)招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大塘分场
(三)招标的施工区域、工序、面积和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共1个标段,对应的施工区域、施工工序、计划施工面积及最高投标限价等信息详见附件1《高峰林场大塘分场2026年营林生产项目承揽作业招标明细表(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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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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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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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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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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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施工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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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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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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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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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塘分场辖区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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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清理、伐根处理、挖坑、放基肥回坑、施放保水剂、定植、追肥、除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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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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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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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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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伐区采伐调运结束,造林密度300株/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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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所列面积为参考面积,最终结算面积以实际需要实施且验收合格面积进行核定;表中所列工序为参考工序,具体实施工序根据林地实际按需开展。2.本次造林承揽业务包含营林工程人工费,要求中标方使用高峰林场指定肥料、苗木等物资;除草单价已含除草剂费用,原则上除草剂由林场统一采购。3.中标后,各工序结算单价 = 该工序最高投标限价 × 中标报价百分比,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服务期限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国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得被列入自治区林业局不良信用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个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近3年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被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证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报价规则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即采用一次报价,低价者中标。
1.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最低价者中标。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准(基准为100%),最小变动单位为0.5%(如:100%、99.5%、99.0%。等)。同一标段内的所有工序单价须使用同一个报价百分比(即每个标段只填报一个报价百分比)。
2.不报价或投标报价百分比超过10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合理性评审,经评审认为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7:00。
(二)获取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大塘分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高峰林场大塘分场,联系电话:13878027588)。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或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到场办理,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共同签字)。
五、投标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23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递交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丹凤路8号高峰大厦1316,联系电话:13878027588。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另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 5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投标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顺序统一装入一个包装袋内,包装袋的封口处均须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袋表面均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标段、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2026年9月23日上午8:30(北京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二)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丹凤路8号高峰大厦1317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未按时出席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且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七、其他
(一)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考察,费用自理。联系人及电话,大塘分场卢工:13878027588。
(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大塘分场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高峰林场大塘分场场部
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13878027588
监督部门:高峰林场监察科,联系电话:0771-2331728,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丹凤路8号高峰大厦1610室。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