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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PublicAnnouncement

广西国有高峰林场南宁造林部2026年营林生产项目承揽作业(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4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林场内部管理规定,为全面提升营林生产施工效率,推动林场高质量发展,现对高峰林场南宁造林部2026年营林生产项目承揽作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高峰林场南宁造林部2026年营林生产项目承揽作业(一期)

(二)招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南宁造林部

(三)招标的施工区域、工序、面积和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共5个标段,施工区域、施工工序、计划施工面积及最高投标限价等信息详见下表。

标段号

施工区域

工序

优势树种

计划施工面积(亩)

最高投标限价(元/亩)

备注

标段一

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四六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6年开展备耕工序为:伐根处理、林地清理、机械挖坑;2027年开展第一次除草、施保水剂、定植补植、第一次追肥、第二次追肥、第二次除草、第三次除草、修枝、林道维修、工棚工具;2028年开展第三次追肥、第四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

马大相思

366.6

936.00

2026年备耕工序的施工费于2027年植苗验收后进行结算。挖坑为机械挖坑,第一次除草(植前除草)为除草剂除草、第二次除草为铲坑+坑外割草、第三次除草为割灌除草、第四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标段二

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民政村、王竹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426.15

125.00

第一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王竹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补植、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

黑木相思

1345.65

135.27

第一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新圩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1036.95

104.00

第一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新圩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第二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马大相思

618.45

164.00

第一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第二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五塘社区(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定萌、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723.75

155.00

第一次除草为割灌除草

标段三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屯林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第二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

马大相思

1119.3

235.00

第一次除草为铲坑+坑外割草、第二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屯林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除萌

桉树

350

15.00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屯林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补植、除萌、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第二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

马大相思

870

285.25

第一次除草为铲坑+坑外割草、第二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仁福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第二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

黑木相思

492

210.00

第一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第二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大田坪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第二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136.8

185.00

第一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第二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大田坪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第二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82.8

180.00

第一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第二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朱林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

黑木相思

93.9

140.00

第一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朱林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第二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相思

222.75

225.00

第一次除草为铲坑+除草剂除草、第二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大田坪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定萌、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第二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403.5

207.00

第一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第二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那道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定萌、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第二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347.85

215.00

第一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第二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那道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定萌、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666.15

155.00

第一次除草为割灌除草

标段四

南宁市马山县周鹿镇琴马村、坛利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除萌(除蘖砍杂+除萌)、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2047.35

175.00

除萌为除蘖砍杂+除萌,即清除缠树藤蔓、杂灌及多余萌芽条。第一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南宁市马山县永州镇永州社区(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除萌(除蘖砍杂+除萌)。

桉树

1191.15

50.00

除萌为除蘖砍杂+除萌,即清除缠树藤蔓、杂灌及多余萌芽条

南宁市马山县永州镇永州社区(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除萌、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第二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517.8

 

205.00

第一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第二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南宁市马山县永州镇永州社区(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定萌、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600

 

155.00

第一次除草为割灌除草

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那化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定萌、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300.9

 

150.00

第一次除草为割灌除草

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葛阳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第一次追肥、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277.95

65.00

 

标段五

南宁市隆安县屏山乡上琴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定萌、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第二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707.1

215.00

第一次除草为割灌除草、第二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南宁市隆安县屏山乡上琴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定萌、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第二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268.8

207.00

第一次除草为割灌除草、第二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南宁市隆安县屏山乡上孟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定萌、第一次除草

桉树

98.25

77.00

第一次除草为割灌除草

南宁市隆安县屏山乡上孟村(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定萌、第一次除草

桉树

1056.9

80.00

第一次除草为割灌除草

南宁市隆安县屏山乡屏山社区(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第二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748.05

185.00

第一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第二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南宁市隆安县屏山乡屏山社区(南宁造林部辖区林地)

2027年开展除萌、第一次追肥、第一次除草、第二次除草、林道维修、工棚工具。

桉树

280.5

197.00

第一次除草为割灌除草、第二次除草为除草剂除草

 

注:1.本次造林承揽业务包含营林工程人工费,单价含除草剂费用,原则上除草剂由林场统一采购。2.各工序结算单价=该工序最高投标限价×中标报价百分比,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3.表中所列面积为参考面积,最终结算面积以实际需要实施且验收合格面积进行核定。该项目最终结算面积以林场验收合格面积为准。投标方投标即视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此条款,中标后不得以其他不正当理由提出调整单价、索赔或解除合同等诉求。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合同履约完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国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自治区林业局不良信用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自然人个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近3年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被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证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六)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贰个标段。投标人累计中标已达贰个标段后,将不再被推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施工条件配置、营林经验、开工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审,其中投标报价满分为50 分,施工条件配置满分为30分,营林经验满分为20分,具体如下:

标段一评标方法:

(一)投标报价(50 分):提供报价单

1.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准(基准为100%),报价最小变动单位为0.5%(如:100%、99.5%、99.0%......等)。同一标段内的所有组合工序须使用同一个报价百分比(即每个标段只填报一个报价百分比)。

2.不报价或投标报价百分比超过10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报价得分=(最低报价百分比÷报价百分比)×50分,高于最低报价总百分比越多,得分越低。

4.中标后,各工序结算单价=该工序最高投标限价×中标报价百分比,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5.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合理性评审,经评审认为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施工条件配置(30分)

1.稳定施工人员数量(0-6分):提供公司名下施工人员花名册。

人员人数50人及以上(6分);

人员人数30—49人(3分);

人员人数20—29人(1分);

人员人数少于20人(0分)。

2.自有车辆情况(0—6分):投标人须根据所投标段提供相应的设备证明,(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公司名下,提供行驶证、设备购置证明、产权登记或租赁合同)。

有2辆皮卡车及以上(6分);

有1辆皮卡车(3分);

无皮卡车(0分)。

3.自有设备情况(0—18分):提供割草机、喷药机、植苗管购置或租赁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发票、购销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1)割草机(6分)

割草机≥10台:6分

割草机1-9台:3分

割草机0台:0分

(2)喷药机(6分)

喷药机≥8台:6分

喷药机1-7台:3分

喷药机0台:0分

(3)植苗管(6分)

植苗管≥10套(6分)

植苗管1-9套(3分)

植苗管0套(0分)

(三)营林经验(10分)

有多个区域造林抚育经验(0-10分):需提供与投标人相关的造林抚育中标通知书、税票或施工合同复印件。每提供1份证明得2分。

(四)造林工期履约承诺(10 分)

保证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备耕(5分),2027年1月31日前完成备耕(3分);保证2027年1月31日前完成苗木定植(5分),保证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苗木定植(3分);该项未按最低期限完成为0分。以书面承诺书作为履约依据,未按承诺时限完成作业的,按合同违约处置。

标段二、三、四、五评标方法:

(一)投标报价(50 分):提供报价单

1.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准(基准为100%),报价最小变动单位为0.5%(如:100%、99.5%、99.0%......等)。同一标段内的所有组合工序须使用同一个报价百分比(即每个标段只填报一个报价百分比)。

2.不报价或投标报价百分比超过10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报价得分=(最低报价百分比÷报价百分比)×50分,高于最低报价总百分比越多,得分越低。

4.中标后,各工序结算单价=该工序最高投标限价×中标报价百分比,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5.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合理性评审,经评审认为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施工条件配置(30分)

1.稳定施工人员数量(0-8分):提供公司名下施工人员花名册。

人员人数50人及以上(8分);

人员人数30—49人(4分);

人员人数20—29人(1分);

人员人数少于20人(0分)。

2.自有车辆情况(0—8分):投标人须根据所投标段提供相应的设备证明,(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公司名下,提供行驶证、设备购置证明、产权登记或租赁合同)。

有2辆皮卡车及以上(8分);

有1辆皮卡车(4分);

无皮卡车(0分)。

3.自有设备情况(0—14分):提供割草机、喷药机购置或租赁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发票、购销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1)割草机(7分)

割草机≥10台:7分

割草机1-9台:3分

割草机0台:0分

(2)喷药机(7分)

喷药机≥8台:7分

喷药机1-7台:3分

喷药机0台:0分

(三)营林经验(20分)

有多个区域造林抚育经验(0-20分):需提供与投标人相关的造林抚育中标通知书、税票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每提供1份证明得2分。

请投标人按照上述评标方法提供相关材料,无相关材料则视为缺项,该项分数为0分。

本次招标实行综合评分合格线制度。投标人各标段综合得分各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评审合格投标人,具备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按评审不合格处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中标。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获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15:00-17:30。

(二)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10号高峰林场厢竹小区2号办公楼二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南宁造林部2楼办公室,联系电话:13737051899)。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是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到场办理);或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到场办理,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与委托代理人共同签字)。

五、投标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11月27日9:30前(北京时间),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10号高峰林场厢竹小区2号办公楼二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南宁造林部2楼203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另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三)投标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详见附件4);

4.开标报价单,需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5.承诺书,需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6.人员花名册、意外保险投保证明(如有,格式详见附件4);

7.车辆登记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有);

8.营林经验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详见附件4)

注:每个标段必须独立编制投标材料,各标段的报价单须单独测算、分项列明、分别盖章签字,不得交叉引用或共用封面/签字页。投标材料按以上材料须按顺序统一装入一个包装袋内,包装袋的封口处均须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袋表面均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标段、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7日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10号高峰林场厢竹小区2号办公楼二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南宁造林部2楼201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未按时出席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且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七、其他

(一)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南宁造林部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10号高峰林场厢竹小区2号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3737051899

监督部门:高峰林场监察科,联系电话:0771-2331728,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丹凤路8号高峰大厦1610室。

 

 

                                    广西国有高峰林场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