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场第四党支部书记 马利菠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总场第四党支部从“四个强化”入手,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强化学习教育,让党风廉政意识深入人心
一是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政治理论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
二是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与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如南宁监狱)等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让党风廉政意识深入人心。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制度约束, 营造清廉环境
一是指导党支部所属科室营林科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针对不同岗位存在的潜在风险点,梳理廉政风险点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建立起一套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科学防控机制,积极推进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对干部教育、制度建立、质量监督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增强党员干部的自律、自重、自警意识,进一步营造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是持续推行党员责任区制度。党员责任区按照干部职工所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及岗位职责业务范围来划分,每位党员干部都对自己责任区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强化党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
三是与时俱进修订完善《营林科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岗位职责》及《高峰林场营林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营林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规范权力运行。
三、强化部署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工作中,党支部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支部班子成员和营林科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坚持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次以上。每年初,支部及营林科向场党委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党员干部职工向党支部及所在单位递交个人廉政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同时,充分发挥纪检委员职能,对干部职工落实廉政承诺书情况做到常督促、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在萌芽状态,强化督查落实。在决策和落实上,坚持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都经过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不唱“独角戏”,党员干部职工各负其责,促进各项工作健康、顺利推进。
四、强化日常监督,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强化党内日常监督重在抓早抓小,不仅要及早发现问题,更要预防问题发生,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权力腐败的发生。支部通过多角度、多方位,把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抓严、抓实、抓细,好的作风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信念、一种习惯。
一是在监督对象上,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即把营林科领导班子成员及关键岗位人员作为监督的重点,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督促其强化带头意识,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使其真正做到率先垂范、以上率下。
二是在监督范围上,推行廉政家访制度,将重心由“八小时内”的常规监督延伸至“八小时外”的全程监督,让党的纪律和规矩在八小时内外都立起来、严起来,彻底扫除监督盲区。
三是在监督内容上,将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与推进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强化对各岗位权利运行的监督,时时敲警钟,让党员干部职工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办事,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四是在监督方式上,科学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以“谈心谈话”形式督查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意识情况,将党员干部违纪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以“组织生活会”形式督查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做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以“撰写学习心得”形式了解学习情况,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